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4〕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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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
(2025年)
东莞市商务局编制
2025年7月
目 录
申报须知 1
第一章 支持稳外贸优外资 5
第一条 支持组团参加境外展会 5
第二条 支持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8
第三条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 9
第二章 支持强商贸促消费 11
第四条 支持参加境内专业展 11
第五条 支持参加境内重点展会及经贸活动 16
第六条 支持参加市内重点展会 21
第七条 支持举办新品发布会 22
第八条 支持设立境内展销平台(广东省外) 24
第九条 鼓励市内招展办展 27
第十条 支持住餐行业发展 31
第十一条 支持发展首店经济项目 33
第三章 支持拓市场育新业 35
第十二条 促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 36
第十三条 引导培育跨境电商重点园区发展壮大 37
第十四条 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仓建设 40
第十五条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41
第十六条 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商平台拓展销售 43
第十七条 支持产业带+直播电商基地项目建设 45
第十八条 支持电商平台培育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