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公告

来源:东莞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 号)有关要求,我局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粤工信规字﹝2021﹞1号),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旭辉, 联系电话:2238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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