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帕马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原:东莞市帕马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临床和筛查的智能胶囊胃镜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开发和应用”等项目终止的通知》(粤科函监字〔2023〕673号),你单位承担的“基于物联云的城市车位智能感知与诱导服务平台”项目已终止结题,需退回财政资助资金46.74万元。我局已依法作出《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科追〔2024〕90号)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附件: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莞市帕马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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