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中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点击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科技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增强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作了对照检查,查摆自身及分管领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检视问题、反思不足、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协同高效整改工作合力。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牵头负责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问题的整改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督促责任领导和各承办科室加大整改力度,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巡察整改到底到边。党组成员根据整改推进情况,召集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点对点检查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始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落实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并重。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和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制度,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类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工作方面

  1.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科技局党组对标对表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落实专人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提请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按照市委办关于政治要件台账工作指引要求,将党组会“第一议题”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整理和汇总,形成政治要件台账,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促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

  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谋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局党组研究部署市级以上工作同步部署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市科技局每季度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对各支部每季度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以及推进双报到、持续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等专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和部署,不断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2.加强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召集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会。

  二是加强活动管理。规范对市科技局主办或牵头举办的活动按程序进行报批,并进行台账管理。并向由市科技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发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及时做好活动备案报审流程。

  三是落实统战工作机制。每年制定市科技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贯彻上级统战工作部署,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写入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引,其中包含重大事项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等工作机制。

  (二)关于科技创新高位谋划,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3.统筹谋划全市科技工作

  一是健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制定政策性文件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政策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制定和执行管理。同时建立政策工作台账,及时对即将到期的政策开展评估工作,形成政策实施评估报告,根据报告情况对部分政策开展修订工作。

  二是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印发《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增设“揭榜挂帅”研发项目,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

  三是推动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印发《东莞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2024-2026)》,并挂网公布。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再创新高,稳居全省第三;推动市政府与省科技厅联合实施第二期粤莞联合基金,省市共同支持东莞开展基础研究;谋划设立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以市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促进基础研究。

  四是加强对镇街科技发展指导。深入全市32个镇街开展镇街科技创新工作调研,形成镇街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含镇街重点科技项目清单)。召开全市镇街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镇街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加强全市镇街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建立市科技局加强镇街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市镇联动推进建设一批双创综合体,新增布局水乡创新创业综合体。以建立科技工作市镇会商机制为抓手打造镇街科技创新典型示范。首批选取石龙、石排、道滘、大朗、万江五个镇街开展试点,打造镇街科技创新典型示范。

  4.推动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指导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成立重点科技企业服务组,由局领导带领科室党员干部,联动属地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分组分级开展企业走访服务,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企业诉求。连续举办多场政策宣讲活动,全力支持企业研发项目。建设市重大科技项目库,联动相关部门解决项目研发攻关和产业化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是全力争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加强与省科技厅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省重大科技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最新布局方向。制定联动协调推进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指引,加强对省项目的统筹组织。2024年我市累计获得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数量和金额同比明显增长。                                               

  三是加快推动市级重点领域研发工作。印发《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市重大科技项目库。2024年,先后启动了四批次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工作,制定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服务工作方案,围绕市重大科技项目,建立镇街(园区)、市部门、市领导三级调度服务工作机制,解决企业提出诉求。

  5.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是加大松山湖“双创”社区建设力度。“双创”社区不断完善产业孵化能力,加快推进项目招引落地。制定《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服务链高度协同,打造社区“创新引擎”新动能新优势。

  二是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联合培优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科技局重点推进莞港科技合作,联合石排镇和香港工业总会、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等打造“莞港创科加速中心”,推动香港项目合作落地和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联合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开展企业技术评估和项目研发,通过实施多个专项合作加强莞港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

  三是简化项目立项流程。印发《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简化审核审批流程和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加强与评审机构的事前沟通,高效快速反馈评审结果。

  6.加强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果

  一是加强科技人才团队引进工作。推动战略科学家团队立项,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莞开展创新创业。通过专项政策,遴选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项目,扶持科技人才创业。

  二是提升联培工作成效。落实研究生在莞服务,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助,提供配套宿舍;举办新生训练营,向来莞培养研究生宣讲东莞人才补助政策;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面向临近毕业或已签离的来莞培养学生推送东莞企业招聘信息;起草专项政策,鼓励东莞市联合培养单位优先招聘在莞联合培养专业型硕博士研究生。

  三是推动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果。2024年来源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以及占总额比例,同比均有提升。召开新型研发机构相关负责人述职交流会,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加强成果转化落地能力和技术合同登记管理能力。将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和技术合同登记指标纳入年度考核管理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导向。

  四是强化企业产学研服务。筹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制定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工作方案,从企业实际技术需求出发,以“需求在前、供给要准、服务创新”为手段,着力推动高校院所的优势科技创新资源与我市企业实现有效交流、对接、合作。组织举办产学研合作专场对接会,邀请高校院所专家老师与企业负责人参加,推动双方建立合作意向。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机制,围绕新型储能、新一代通讯、未来生物食品领域,推动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严格内控管理及改进工作作风方面

  7.严格内控管理

  一是规范研究生培育资助政策操作流程。修订《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认定及评优操作规程(试行)》(2024年12月到期),明确工作站的设立条件、认定程序;研究生工作站资助方式由事前资助调整为事后奖补,按工作成效给予奖励。

  二是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条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科技部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在市委编办指导下调整部分科室职能,顺利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8.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执行力建设。向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中层干部发出廉政勤政提醒函,要求被提醒人提升执行力,作出杜绝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的承诺。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提高办文效率;提振精气神,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

  二是提升基层走访工作实效。局领导定期到分片联系镇街(园区)开展调研,形成镇街科技工作调研报告。以强化镇街科技创新治理为核心建立“市镇科技工作会商机制”,首批选取石龙、石排、道滘、大朗、万江五个镇街开展试点,定期召开市镇联席会议。建立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全市重点企业建立沟通服务机制,实现现场走访全覆盖,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或属地镇街(园区)跟进处理诉求事项。

  9.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监管责任

  一是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管。组织全市共建类研究院班子成员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财务管理学习及培训。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全方位梳理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症结点,并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搭建新型研发机构数字化平台,并每季度组织研究院对外投资孵化权益等信息在市财政局产权登记平台按季度进行登记,严格国有资金使用监管。

  二是严格资助项目审核把关。修订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申报指南,完善审核标准,明确用户单位在预约订单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是优化科技资助资金拨付流程。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一方面,研究制定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规程,限定各环节的办理时长。同时在项目审批流程中积极协调市科协,市财政等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另一方面,健全项目审批预警机制。建立科技计划专项的项目跟踪管理台账,定期通报全局项目审批进度,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提出预警,避免项目拨付周期过长的现象再次出现。

  1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建立预算进度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局预算执行进度表,对低于序时进度的科室和项目提出预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学习省市最新政府采购规定。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三是依法依规追回专项资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以及法律法规指导,定期通报项目追款进展情况。

  四是规范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完成固定资产实物盘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符。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堵塞固定资产管理漏洞。

  (四)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廉政防控方面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局机关纪委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工作。

  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解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党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要求。制定谈心谈话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廉政谈话。

  三是认真履行派驻纪检组职责。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关要求规范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加强与监督单位的党组、机关党委贯通联动,推动监督单位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多与中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12.深入纪律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将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通报近年来相关违法违纪问题情况,突出强化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对受处分人员实行连续两年的“三对一”跟踪回访帮教机制,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性谈心谈话,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认清问题,纠正错误。

  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工作。通报近年来相关违法违纪问题情况,并要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突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本部门警示教育会议,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五)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制定市科技局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进一步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局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严格落实讲党课等相关要求。

  二是提升主题党日活动参与率。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建工作核查工作,把主题党日参与率列入党支部评星定级和四强党支部创建的考核内容,明确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评议党员的重点。

  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全系统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东莞机关党务工作规程,建立四类人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登记台账,由各支部按要求与四类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

  14.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强下属单位干部配备。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加强党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选人用人工作提质增效。完成全系统干部配备情况分析研判,做好了干部配备的谋划。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完成了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主任的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考察工作。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清单,在清单中明确对交流任职不满2年的干部应当到原任职地方或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制定干部提拔考察材料模版,明确记录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意见等情况内容。

  三是落实任职谈话制度。由分管人事的局领导按要求与新任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清单,将任职谈话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清单内容,指定一名人事干部在每次干部提拔中负责安排任职谈话工作。

  15.规范干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出国(境)管理。将科技系统出纳、会计等财务相关岗位人员(含聘员)纳入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范围进行管理。组织本系统组工干部、出国(境)管理员以及有关人员集中学习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修订出国(境)管理制度,从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严格出国(境)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党组会传达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要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有关制度。组织本系统组工干部学习年休假相关文件,整理形成年休假假期天数对照表,供组工干部学习执行。

  (六)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方面

  16.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整改相关开办机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扎实做好下属单位开办机构的资金清算问题。

  二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党组会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提高对党费收缴工作认识,部署加强党费收缴工作。明确建立党费定期交纳、备案等机制,落实各党支部党费收缴责任,把党费收缴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年度工作考评重点内容,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

  三是指导下属单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情况,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压实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机关指导市人才服务中心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17.认真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提升预算执行率。建立预算进度通报机制,每月初制定全局预算执行进度表并全局通报,对低于序时进度的科室和项目提出预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科技局党组将持续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级,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主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科技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抓好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发展、完善制度贯通起来,在集中整改基础上,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四是聚焦产业科技,赋能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三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产业科技”主线,实施“3+3”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源头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进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阿秒激光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技术创新联合攻关工程,推动创新联合体“顶天立地”,重大科技项目“铺天盖地”,力争入库数量新突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营造工程,打造中试验证平台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实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工程,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工程,立足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卓越工程师的培养,提高科技人才对产业的支撑;实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程,优化市镇科技创新统筹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与金融工作的协调联动,保障产业科技创新取得实在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6月13日。联系电话:0769-22831368;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大堂1至4号信箱,邮政编码523000;电子邮箱:kejijubgs@gd.gov.cn。

  



中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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