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15年部分专项资金评审经费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4-14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要求,现将2015年部分专项资金评审经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4月14日至4月19日,共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务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姚瑞婷,电话:020-83133360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附件:2015年部分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表1:2015年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2:2015年广东省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3: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4:2015年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5:2015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6:2015年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7:2015年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附表8:2015年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评审经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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