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网上办事大厅及办公业务的工作需要,我委现重新向社会公开遴选手机短信服务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手机短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200万条手机短信下行(发送)服务。
(二)短信平台覆盖所有移动通讯运营商终端用户,不同移动通讯运营商终端间短信延迟不超过1秒。
(三)短信平台下行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100条/秒,下行时延(从平台提交到手机接收的时间)小于或等于50秒。
(四)提供以下短信服务功能:
1.单条短信最长可支持300个字。
2.短信下行失败时平台自动重发至成功。
3.短信可回复。
4.对短信上下行的历史记录进行查询。
(五)为现有的三个应用系统(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系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上办事窗口系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商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及改造费用,对现有应用系统进行短信接口改造。
(六)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遴选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三)具备提供现场服务的能力。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五)具备开展同类项目业务的经验。
(六)单位自成立以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二)开展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或服务性能参数、项目管理计划。
(三)相关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3. 2010年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9.5万元人民币。
申报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报名单位请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数据资源处黄博明。联系电话:020-83134770;传真:020-8313334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05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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